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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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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同在一个高中的原因,爱丽丝与乌蒙修才认识。乌蒙修对校花的爱丽丝展开猛烈的追求,但爱丽丝却一直看不上这个纨绔子弟。乌蒙修因爱不成,觉得丢脸了,一气之下竟然有绑架爱丽丝的念头,不过爱丽丝乃是纳塔雄的女儿,他有所顾忌而不敢对她下手,但为了向爱丽丝示威,乌蒙修便让保镖绑架了爱丽丝的一个好朋友,蹂躏之后便杀死抛尸荒野。

    这起杀人事件,曾经轰动一时,虽然证据确凿,但乌蒙其却有着通天本领,串改证据,还找了一个替罪羊帮乌蒙修顶罪,让儿子再次逍遥法外。

    爱丽丝明知杀害好朋友的凶手是乌蒙修,却不能为好朋友伸张正义,因此心里一直耿耿于怀,自责内疚。所以一提到乌蒙修这个人,她便会咬牙切齿,恨不得杀死乌蒙修,为朋友报仇。

    乌蒙修这个家伙,罪可当诛,既然爱丽丝把此事视为心病,那么我就有义务把他给干掉。

    “孔华,你可不能动杀乌蒙修的念头。”爱丽丝忽然说。

    “为什么?你不是一直都要杀他吗?”我说。

    “是的,我是很想杀掉他,可我不能让你动手,因为从我们相爱的那一刻起,我就不能让你再重复走杀人的道路了。你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做杀手了吗?”爱丽丝说。

    我不能保证,因为我不想给爱丽丝一个虚无的承诺。我说:“你应该知道,像我这样身份的人,往往是身不由己,不是我想退出便可以退出的。”

    “可你继续这样下去,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会失去你。因为你是我最珍惜的男人。”爱丽丝伤感地说。

    在那一瞬间,我是感动的,面对如此一个女人说出这样的肺腑之言,哪个男人能不感动?

    “我答应,我一定会找机会离开组织,不会让你再为我担心了。”我说。

    爱丽丝点了点头,心情也好了,又拿起刀叉,继续用餐。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纳塔雄回到饭厅里,脸色原本很难看的,但为了不让爱丽丝看出藏有心事,他很快便假装笑容。他说:“爱丽丝,乌蒙伯父想见见你,你可以跟着爸爸去与他们会面吗?”

    “不可以,我如果见到乌蒙修,我可能会忍不住,掏出枪一枪把他给杀了。”爱丽丝说。

    我很奇怪,到底在会客厅,纳塔雄和乌蒙其到底说了什么,怎么会如此妥协?因为地位,财富,纳塔雄都不比乌蒙其差。

    “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呢?长辈要求见你,你怎么可以不见呢?你可以纳塔家族的继承人,不能让别人说你是非的。”纳塔雄当着我的面对爱丽丝发怒。爱丽丝的脸色僵掉了,或许她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被父亲用如此语气怒骂吧。

    “要不这样吧,纳塔先生把乌蒙修请到花园,让我陪着乌蒙修聊会天,爱丽丝小姐你就趁机去见乌蒙其先生吧。”我可不想见到爱丽丝与父亲闹翻。

    “只要不见到乌蒙修那个贱人,我就无所谓了。”爱丽丝是在给我面子。她是一个有修养的女人,不会也不想在我面前与父亲有争执。

    “这也是个办法,就按照你说的去做吧。”纳塔雄说。

    等纳塔雄走出饭厅,爱丽丝走到我身边,小声交代说:“你可以教训乌蒙修,替我出一口恶气,不过你不能杀了他。”

    我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会有分寸的。”

    在说话的时候,我偷偷拿出一个微型窃听器放进了爱丽丝外套的口袋里面,而她没有发现。我必须知道纳塔雄父女与乌蒙其的对话,即使是爱丽丝,也一定要窃听。

    等爱丽丝跟着纳塔雄离开之后,我便走去后院的草坪,坐在太阳伞下面的桌子旁。佣人很快就给我端上咖啡,而我则一边喝咖啡,一边窃听爱丽丝那边的动静。

    我隐约地听见有个男人在大叫大吵,不肯离开,说非要见到纳塔爱丽丝,不过很快被令一把苍劲的声音斥责,然后便变得安静多了。

    不久,我看见一个高大且身材略胖的金发男人,在一众保镖的簇拥之下走进后院。

    我想都不用想了,这家伙不是乌蒙修还会是谁呢?刚才大叫大吵之人必定是他,而另外声音则是乌蒙其。而爱丽丝对乌蒙修真的是恨之入骨了,刚才肯定是躲着,没有与乌蒙修碰面,否则连我都会觉得,看到这样欠揍的一张脸,会真的忍不住掏出枪,给他一枪。

    金发男人径直走向我,然后趾高气扬的说:“你就是纳塔雄说的那个神枪手?你要和我比枪法?”

    我不知道纳塔雄怎么会以枪法作为借口,把乌蒙其引到这里,不过正中下怀,这个家伙竟然要和我比枪法,不知天高地厚,那就让我好好地羞辱他一番吧。

    “你就是乌蒙修吧?没错,我确实要和你比一比枪法。”我说。

    乌蒙修忍不住哈哈一笑,说:“你这家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向我发出挑战,好,我接受你的挑战,就和你比枪法。不过,人人都知道,我乌蒙修和别人比枪法可有一个规矩。”

    “是什么规矩?”我问。

    “就是输的人要被剁掉一根手指头,就是拿枪的扣下扳机的食指。因为我不和废物比赛的。待会,我就让你一辈子都开不了枪。”乌蒙修得意地说。

    “还没开始比,谁输谁赢,都还是个未知数。”我说。

    “我从没有输过任何比赛的。”乌蒙修说。

    我发现站在乌蒙修背后五名保镖,其中两个的右手食指是断了一截的。乌蒙其这个家伙竟然连自己身边的人也不放过?难道他的枪法真的很厉害?

    那么,我可不能轻敌了。

    “那你想怎么比?手枪还是步枪,是静止靶还是移动靶?”我问。

    “我们不比这些,比狙击。”乌蒙修说完便吩咐纳塔雄的管家冯叔带我们去到院子后面的树林,因为树林里面有一个射击场。

    “慢着,比狙击没问题,不过我得先确认一点,才可以开始比赛。”我说。

    “你还要确认什么?快说。”乌蒙修问。

    “如果你输了,你会剁掉自己的手指吗?”我说。

    乌蒙修愕然了一下,然后有些羞怒,说:“你这家伙是我见过的最狂妄的人,好,我就有言在先,如果你能赢我,我就剁掉一根手指头。”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因为我最讨厌别人赖账的了。”我说。

    乌蒙修冷笑两声,然后让冯叔带路,去到树林里的射击场。

    另一边,爱丽丝已经跟着纳塔雄见到了乌蒙其。乌蒙其一见到爱丽丝便不吝赞美之词,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可谓是“垂涎三尺”。

    不过,乌蒙其并没有急着提起婚约,而是在称赞二儿子乌蒙修,说他如何的懂事,如何的孝顺,如何的能干。我想这个时候,爱丽丝一定是觉得无比的恶心。

    到了射击场,乌蒙修说出了比赛方式,其实很简单,就是把三个矿泉水瓶子放在两百米外不同位置的空油桶上,各个瓶子之间的距离大概是三米。

    冯叔让下手给我与乌蒙修一人一支老步枪和三颗子弹。步枪上并没有瞄准器。

    难道这个乌蒙修真是个神枪手?

    两百米的距离可是个极限,在没有瞄准器的情况下,要把三个普通的矿泉水瓶打中实在是很有难度。

    乌蒙修让我先进行射击。

    “还是你先吧,我担心如果我先射击,你会没有胆量比赛了。”我说。

    我的狂妄激怒了乌蒙修。

    “如果你输掉了比赛,我就把你整个胳膊都砍掉。”乌蒙其撂下一句狠话。然后他便端起枪,放下支撑架,瞄准两百多米外中间那个瓶子。

    冯叔是这次射击比赛的公证人,他拿起了望远镜,看着远处的目标。

    第一枪终于响了,中间的那个水平被子弹击中,整个爆炸,水花飞溅。

    “好枪法。”冯叔忍不住大声称赞。

    乌蒙修再次瞄准下一个目标,同样用了半分钟,但枪法果真不错,把剩下两个瓶子打中。

    乌蒙修站起,对着我冷笑了一声,说:“我觉得你没必要进行射击了,只会浪费子弹,自己把胳膊给砍了吧。”

    不得不说,乌蒙修的枪法确实厉害。

    如果单纯从比赛的角度看,我应该尊重这样的一个对手。不过,我面对的是爱丽丝的仇人,也是我的情敌。

    所以,我不应该给他任何的面子。

    不过,因为乌蒙修先进行射击,而且弹无虚发,所以即使我也打中了三个瓶子,也难以分出胜负。

    当然,胜负如何区分,还得让冯叔判断。

    “冯叔,如果我也打中三个瓶子,那怎么分出胜负呢?”我问。

    “你们都能把三个瓶子打掉,那只能算打成了平手。”冯叔说。

    “这样纠缠,什么时候才有结果呢?这样吧,你把瓶子都往后移五十米,如果我都打中了,那算我赢,如果打不中,就算我输了,怎么样?”我问。

    “两百五十米的射程对于这支老步枪已经是极限了,你没必要冒这个险。”冯叔说。

    “你就说行还是不行吧?”我说。

    “如果因为这样,你输掉了比赛,我就无法向老爷和小姐交代了。”冯叔说。

    “你放心,我是不会输的。”我说。

    冯叔不敢拿主意,看着乌蒙修,问他觉得如何?

    乌蒙修说:“我没有任何的意见,他想输掉比赛,难道我还阻拦着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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