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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看到鼻套金环男喝下那瓶神奇的药水,秦重立时想到了一个破局的方法,而这一切的关键,就在壮汉的尸体上,他佯装出要率先对鼻套金环男发起进攻的假象,实则就是为了接近壮汉尸体,当然,也有想着碰碰运气,看看在壮汉尸体上能不能找鼻套金环男喝下的那种神奇药水,如果有的话,那就更好了。
而以钻头男的谨慎,必然会是在他行动之时在他身后发起攻击,这也是在秦重的计算之中,他正好借机一下冲到到尸体后面躲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事实上壮汉身上还真的没有带上那种神奇的药水,或许他自信满满的觉得,以他们四人之力,还有什么是拿不下的呢?
但这不重要,重点是秦重要他们以为这壮汉身上真的就有这种药水,所以在摸壮汉皮囊的时候,秦重才会笑得这么“压抑而灿烂”!
前世作为一个特战队员,飙演技只是基本功而已,不要说其实力乃是个中翘楚,何况忽悠的观众只是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著,不要太容易了好不好,当真是用大炮打蚊子,秦重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你说这人啊,没文化,真可怕!
等被骂得恼羞成怒的钻头男不顾一切的冲上来的时候,迎接他的当然是早已在壮汉伤口中蓄力已久的穿甲箭。他此时面朝钻头男,后背挡住鼻套金环男的视线,而左手压得很低,又是把弩箭深入到壮汉背部的创口里,盖住了弩箭蓄力的异常,加之壮汉的尸体高大,也完全遮挡住了钻头男的视线。
而且最重要的是两名土著的注意力全都被他摸向壮汉的右手动作所吸引,玩了一手瞒天过海,布局成功,蓄力完全的法箭何等犀利,箭头从死者的伤口发出,毫不停留地穿过胸腔,闪电般一举射杀钻头男,而最后挡住钻头男拼死一击的则是壮汉掉落在身边的武器,就是那把巨大的骨棒。
能作为壮汉的武器,其坚硬程度可想而知,所以在钻头男将之击碎后,秦重也是由衷的赞了句好枪法好骨棒,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鼻套金环男此时已是肝胆俱裂,缩在盾牌后瑟缩发抖,象冬日的鹌鹑,拼命的想缩小自己身体的可视面积,竭力避免身体有露出盾牌的地方让秦重看到。
秦重缓缓的站起来,持着弩箭,慢慢将之对准鼻套金环男,若是此人尚有理智,当明白自己并不是没有一博之力,盾牌在手,鹿死谁手还要做过一场方知。
只是世事就是这么残酷,部落里顶尖的三位勇士一个接一个死在他面前,每一个曾经都是杀人不眨眼,吃人无数的强者,真实战力不知甩开他多少条街,然而此刻已尽数暴尸于此,在他心里,秦重已是真正的恶魔一般的人物,恶魔岂是人类之身能战胜的!
秦重蹒跚的脚步重重的踩在他心头,他只觉得心噗通通的跳得特别的快,都快要到嗓子眼上了,他眼睁睁的看着秦重举起了弩箭,黑洞洞的箭头对准了他,他一边拼命的催动盾牌,一边拼命的拉紧心中那根警惕的弦,思绪随着秦重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在颤抖,终于,在他有如上千年的等待中,他听到一声致命的弓弦声“嘭”,他只感觉心脏遽然一紧,接着一阵剧痛传来,我中箭了!与此同时,仿佛脑里有什么东西轰然倒下,一塌糊涂!
秦重终于扣动了弩箭的扳机,“嘭”的一声响起,却没有箭射出去,他选择的是空仓,因为面对情绪已明显有别于正常人的鼻套金环男,在这一刻,他想试试,惊弓之鸟这句成语的真实可能!事实证明,他成功了,鼻套金环男生生把自己逼疯了。
当弦声响起,鼻套金环男居然吓得闭上双眼,把头埋在盾牌后面,蹲在地上高声尖叫,声音尖锐程度堪比被人强暴的女人还要高了八度,反倒把秦重吓了一跳,一万头草泥马从秦重心头呼啸而过!这家伙竭斯底里的程度跟一只待宰的猪有得一拼!
秦重摇摇头,步履蹒跚的走向两具尸体,完全不理会在另一方早已傻掉一般的鼻套金环男。这个人已经完全崩溃,这样也好,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个精神崩溃的人是不会影响自己接下来的行动的,要知道,鼻套金环男虽然是垮掉了,但他仍死死守在盾牌后龟缩不出,解决他难免还要浪费掉自己最后一支宝贵的法箭,他的任务是毁掉祭坛,而不是杀光这些人,多杀一人和少杀一人对于任务有什么影响呢!
秦重自顾自摸出百宝囊里的伤药口服外敷包扎,只当鼻套金环男不存在一般。直到此时他才有机会细细检查身上的伤口。
首先是右手掌心钻心的痛,低头一看,手掌肿胀,掌心多处已是白骨嶙峋,基本可以确定这只手是暂时残废了,放在前世所处的地方,那已可以宣布这只手永久性的半残废了,不过在这个道术的神奇世界里,他相信只要回归,就一定能完好如初。
接着是胸膛上的枪伤,胸骨被挑飞一根,还有一根断在肉里,所幸断骨朝外,并没有压迫向内脏,要不然被尖利的断茬伤到内脏那才叫憋屈,足有一个婴儿拳头大的伤口,甚至可以从这里看到内里脏器在蠕动,至今伤口还在流血,再不处理的话,也许在下一秒他真的会失血过多而死!
然后是左肋下的刀伤,这一刀最是阴毒,只差一点就刺入心脏,伤口狭长而尖锐,不过伤势反而最轻,伤口已经自动收缩止血,只要不是大的活动,没有大碍。
最后是后背的刀伤,从后背深入胸腔,跟肋下的伤口一样,避过了骨头,专拣人体最薄弱的地方下手,可见潜行杀手经验确实老到,对秦重造成的威胁也最大,可惜最后关头判断失误,反为秦重所杀。
至于身上那些小伤他都懒得一一去检查了,尽快包扎好这些致命伤才是他该做的。
一番忙碌之后,总算是把伤口处理妥当,百宝囊里的伤药还是很给力的,加之本身体质超群,不大的功夫,药物开始发挥作用,身上发冷颤抖等负面的效应一一消失。
秦重却并不急着去完成下一步任务,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打扫战场,地上摆着的三具尸体,无一不是部落里顶尖的勇士,他们身上岂能没有点与众不同的好东西,加之秦重正是物资缺乏,急需补充之际,于是便毫不客气的开始了搜尸的发财大计。
一番刮地三尺的穷搜之后,战果相当喜人,林林总总居然有十多件物品,其中赫然就有一瓶那种神奇的药水,只是秦重牢牢记着主考大人的话,适和当地土著用的不一定就适合自己使用,并没有以身试险的使用其中任何一样东西。不过这并没有半分影响到他喜悦的心情,这些东西绝对值得好多张这趟的回程票了。
做完这些,秦重好整以暇的拍拍手,自言自语的说:“该来的总归要来,也是时候来了“
只见从山脚下徐徐的走上来了一个不高的男人。由远至近,可以看清他的皮肤黝黑粗糙,身材矮小。身体上围着一块黑色的好似毯子一般的兽皮,脸上十分干净,并没有如前面那几人一般涂抹着各种图案,但一张血盆大口配上他普普通通的相貌却是给人十分狞恶凶残的印象。他手持一根法杖,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宛如猛兽巡视自己的地盘,携带着巨大的威慑而来。
最为令人奇特的,不是他的头上戴着夸张的长长的白色羽毛编织而成的头冠,而是脖子上吊着的一个细小骷颅头骨,骨色如玉石,散发出莹润的光辉,照理说一个骷颅头骨是不可能有什么表情的,但这个男人所挂的是一个例外,骷颅头骨栩栩如生,连那种痛苦的表情也细致入微,深入纹理,骷颅头骨的眼眶里似有若有若无的黑气伸缩,给人的感觉如出自大师的手笔!
秦重叹了一口气,只是看了一眼这骷颅头骨,心中便难以自抑的涌出了悲伤、凄凉、绝望等等负面感觉……
秦重还有一点时间查看数据库,据《三千小界见闻录》里记载,食人族祭祀里有一种极其邪恶的抽魂之术,集齐九九八十一个生人祭品献祭给邪神,便可以获得由邪神回馈的从祭品身上剥离的骷颅头骨制作而成的囚笼,用以收集囚禁受害人的魂魄。
收集到的魂魄越多,则骷颅头骨所能对敌产生的负面效果越明显,同时骷颅头骨的品质也就提升得越高,据说,当品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还会有种种不可思议的神奇作用,甚至可以替人一命,他的正式名称叫作“黑魂骷颅”。
这个骷颅头骨骨色莹润如玉石,显见是已经过大量的魂魄收集,品质早已达到上阶法器的地步,否则也不会一眼看去便会令人涌起无数负面情绪,斗志全消,生出生无可恋的心思,可以说未战已是先败了八九分!
秦重又长长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心情当真无比复杂,好比经过九十分钟的世界杯决战终于等到一声哨响,就在你准备欢呼胜利的时候,裁判告诉你,前面只是热身,现在决赛才刚刚开始!那么,你最想说的只有两个字——我屌!!!
此人身份已是呼之欲出,正是食人部落中稳居第一位的强敌——大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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