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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英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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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了一番功夫,总算从村民的口中得到雾魂标志的由来,一位精通法术的神仙下凡,不仅治好了村民的病,还教授他们很多

    “仙法”,使得农作物大获丰收。听起来还真像一位做好事的神仙,可惜,接下来的话只让我感到可笑:在今后神不在的时间里,将会有妖魔从南方来,这些妖魔穿着奇装异服,有的留长发,有的留短发,其中有一个魔王,有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衣服,沉默寡言。

    只要见到这些妖魔,不要被其外表所骗,一定要将其杀之而后快。听完村民的话,转眼望了望莉莉真,敢情被当成魔王了。

    难怪走一路杀一路,虽然是被欺骗,但相当程度上是这些村民自己找死。

    而手上的雾魂标志,给了这些村民

    “除妖”的自信。

    “怎么办?要继续追吗?”

    “当然。敌人已经在邀请我们了。”月说得斩钉截铁,莉莉真直接凭空蒸发。

    又玩空间跳跃?

    “明,敌人在不同的方向,你去另一边。”丢下一句话,月向着北方冲去。

    另一边,顺着月指给我的方向,我才看见,北方和西方同时有雾魂的反映。

    还是原来的魂眼好用,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观测,现在的魂眼,只有眼睛看向哪,魂眼才看向哪。

    可惜了。为自己的魂眼默哀三秒钟,拿出AK-47,装上灭魂弹,踏着滑板向西方飘去。

    在没遇到恩人之前,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怎么办。原本,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薪酬不错的工作,虽然即将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最中意的,但在众多待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中,既能找到一份工作,又有女孩愿意跟你结婚,这已经是一件能够让同龄人羡慕的事情了。

    生活很现实,很残酷,这是我在毕业之后最深的体会,但是,没想到在迎亲的路上遭遇车祸而死这种黑色童话会发生在我身上。

    为什么奇迹不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却在我最得意的时机杀出,让我的一切努力回归尘土。

    怨恨吗?大概吧。可是,也解脱了,不用再整日为了月末的那一点薪水而拼命受气,不用再为了节省每日的开支而绞尽脑汁,更不用再为了买房而东奔西跑。

    虽然以前觉得死很可怕,但是,我的死,只是白光一闪,就完成了死的过程。

    这还真多亏了那个混账飙车族。记得当时死之后,大脑一片空白,木然的望着周围凌乱的现场,接着出现一阵白光,到这里为止,记忆就变得模模糊糊,直到白光闪过,周围的场景发生了变化……狗日的,我居然重生了!

    在搞清楚自己的境况之后,我差点兴奋的叫出来。重生的家世不是一点半点的好,西域都护的儿子!

    如果我的高中历史老师没有脑瘫的话,那么灌给我的信息就是,西域都护——汉代最高军政长官。

    哈,哈哈,哈哈哈哈……仍然记得当时的几乎爆棚的心情,官二代,富二代,老子都集于一身!

    整个西域,除了我老爹就剩我最大!哈哈哈……终于不用再当普通老百姓,不用在对人卑躬屈膝,不用再看人脸色行事。

    整整十年,凭借自己重生前的记忆,我得到了当官老爹的疼爱,得到了大人们的赞扬,更让自己的老妈感到十分欣慰。

    唯一的麻烦就是,老爹的小妾要给我生弟弟。生妹妹倒还行,生弟弟我绝对不容许!

    前世见惯了兄弟争财,此生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感情可以培养,但是我没时间没精力去干那种事,为此,专门找了一些江湖医生,学了一些土方,在其他姨妈怀孕之时,想办法测试出孩子的男女,女的就留下当自己的妹妹,男的,哼哼,别怪我狠心,世道如此。

    几次流产,也曾让老爹怀疑过,但是凭着自己年龄和

    “无意间”打通的关系,老爹不得不打消了疑虑,再加上我刻意把这件事往命数八字等方面引,老爹对我更加宠爱,让我再次体会到做

    “小皇帝”的滋味。而以后的时间里,虽然练武很辛苦,但考虑到生活在西域,武艺勉强过关。

    至于文,借着现代汉语的基础,古汉语也勉强过关。十五年的时光过去了,我生活的非常滋润,虽然少了电脑手机之类的享受品,但是,仍然比前世好得多。

    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心情不好,随便找个看不顺眼的人揍他一顿,看到漂亮的MM,有权有势,只要不做的过分,没人会怎么在意你的行为。

    在稍微施点手段,没有到不了手的女人。再也不用为了找不到老婆发愁,也不用围着老婆转了。

    偶尔做点好事,也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消磨时间,顺便改善一下自己的声誉。

    日子就在前世绝对享受不到的幸福中向前进。直到那个人的到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连自己都都听的出声音的颤抖。我不是人类,我是雾魂?

    雾魂,穿越的失败品。失败品?当我听到这些所谓的真实,我差点动手杀了那个人。

    可是,那人却轻易的制服了我,甚至还用英文告诉我:“你可以不相信我,但当你遇到那些专门消灭雾魂的人时,你自然会知道真假。相信,那个时候应该不会很晚。”……又过了三年,这三年,我发了疯似得做自己想做的事,见到漂亮的女子就抢,看到不顺眼的家伙就直接动手,像极了一个恶霸,西域的少数民族对我是敢怒不敢言,为此,老爸甚至跟我动起了手!

    温顺的母亲也开始数落我的言行。开什么玩笑?收敛我的言行?可笑!

    前世受够了憋屈的生活,此世怎么能在像以前那样默默无闻!我就是要张狂,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存在。

    谁都不能阻碍我!

    “少爷,探子来报,有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子朝这边过来了!”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死党——仆人的小孩送来的情报打断了我的回忆。

    “叫他们准备好,听我的命令行事。”

    “是!”死党屁颠屁颠的跑去传令。看着他的身影,想起自己的身世,如果当初我不小心在他的身上重生的话,今日跑去传令的人就是我了。

    这就是命!此生的命运,我一定要自己掌握,即使我不是人类,但我决不屈服!

    不管来的是怎样的人,想要我的命?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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