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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上海早高峰的人流都要比往常更厉害。所以每周的这天,关泽都会提早从家里出发,先开车送何歆去公司。
下车后,何歆照例先去公司楼下的咖啡馆,买一个糕点和一杯咖啡带去公司当早点。
父母昨晚就回了南州,这周末总算是勉强应付完了他们的唠叨,现在重新投入到工作中,何歆反而觉得更加轻松。
新的一周,不知又有什么未知的挑战在等着自己?
何歆踏入公司的时候只有寥寥无几的人,多数都还在边吃早饭边刷手机,看来还没从周末的闲散状态中转换过来。
坐到办公桌前,何歆习惯性地先打开了邮箱,发现有好多封邮件等着自己回复。于是她风卷残云地解决了早餐之后,就立马着手开始了工作。
不知不觉间,办公室外面越来越嘈杂,何歆一看时间,自己竟已经埋头工作了半小时?
怎么明明感觉才过了十几分钟而已……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对着落地窗,脑袋放空,稍稍做了一下伸展活动。
“怎么,一大早的就腰酸背痛吗?”
听到门口传来个熟悉的女声,何歆立马回头一看,是老同事艾米丽。
只见她穿着一条修身的黑色包臀连衣裙,肩上披着一条花里胡哨却看着不便宜的羊绒披肩,脚下踩着一双足有十公分的“萝卜丁”牌(克里斯提·鲁布托)恨天高,硬是比何歆高出了小半公分。
“哎?你怎么来了?”何歆转身问道。
“喊你去开会呀!”艾米丽嗲声嗲气地说,“你不会把例会都给忘了吧?”
“糟糕!”何歆立马拿起笔记本和手机,跟着艾米丽走出了办公室。
每周一上午十点,《乐果》杂志都会召开一次例会,由总编主会,各个板块的主编与会,主要是交流一下各个主编手头的工作情况,以及布置新的工作内容。
比何歆早一年时间进公司的艾米丽,现在也坐到了与何歆同级的位置,是《乐果》的生活板块主编。
刚得知艾米丽现在的职位的时候,何歆也有些纳闷。
想当初,她还没穿越的那个2017年,这艾米丽也跟自己一样,只是个普通编辑而已,怎么到现在,这人居然也和自己坐到了一样的位置?
走去会议室的路上,何歆在脑中细细回想了一下,才有些明白过来,其实这个艾米丽一直在暗暗地跟自己较劲。
穿越前的那条时间轴上,何歆是个碌碌无为混日子的人,那时候的艾米丽也没什么努力的动力,所以大家就都满足于当时的现状而已。
而在这条时间轴上,以英国研究生的学历进公司的何歆,一开始就给相同职位的艾米丽带来了很大压力。何歆因为自身的能力,一步一步地做到了主编,艾米丽的心态自然产生了不平衡。
但她没有何歆的能力,所以只能靠卖弄姿色和拍领导马屁,最后居然也被她当上了主编。
想清楚这一切后,何歆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你干嘛?想到什么了?”余光瞥见了何歆的动作,艾米丽多管闲事地问道。
“没什么。”何歆淡淡地说。
“哎?你这件格纹西装,是Stel Mcey的吧?”艾米丽眼睛都不眨地盯着何歆的衣服看,“这件今年很火哎,你怎么买到的?”
“就这么买到了呗!运气而已……”何歆才懒得跟她说,自己其实是天天拼了老命地刷网站才抢到的。
“啧啧啧……”艾米丽边走边依旧眼红地盯着何歆看,“看来,这时尚主编也不是谁都能当的么。”
这话虽然听上去像是赞美,但何歆却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酸味。
没想到,当年大家都还只是小编辑的时候,互相之间也算情同姐妹,没想到如今各自成了主编,竟然会出现如此敌对的意识。
她没有理会艾米丽的酸劲,到了会议室之后,也“若无其事”地坐在了其他同事旁边。
例会上,总编大概布置了一下杂志接下来的内容,包括下个月期刊的主题和方向。
散会之后,何歆回到自己部门,立马召集编辑到小会议开会。
本来是布置下月刊的工作,不用那么急,但如今的何歆,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习惯拖拖拉拉的人了,她现在喜欢在第一时间把该做的事情做了,好像这样才会觉得心安。
“最近杂志接到了企鹅音乐的赞助,所以接下来几期的主题,都会与音乐相关,”何歆问手下的人,“所以杂志下一期内容,我们时尚版面需要介绍一些新晋的潮流乐队,你们有没有什么想法?”
大家面面相觑,全然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
何歆用笔敲了敲桌子,说道:“快点开动思路想一想,想不出就马上打开手机给我查!”
编辑们随即窸窸窣窣地开始讨论、搜索起来,只不过他们说出来的那些乐队名字,都是何歆从来都没听过的。
想想也是,自己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会知道现在十几二十岁的小孩,都在听什么新潮的东西?
“老大,我想起来了!”史蒂芬妮突然开口说,“最近有个乐队很红的呀,叫什么……叫什么来着……噢噢噢,叫好哥哥乐队!”
“噗——”何歆口中的咖啡差点喷出来,“好哥哥?这又是什么鬼名字?”
“老大,你不要鄙视呀,虽然这名字有点傻,而且还是一个地下乐队,但是他们唱的歌还都蛮正能量的,唱的都是希望年轻人好好生活的歌曲。”史蒂芬妮说着,就立即拿起手机搜索这个乐队。
“如果是这样,倒也是值得写写……”何歆所有所思道。
很快,史蒂芬妮已经查到了乐队介绍,急忙念给何歆听:“好哥哥乐队成立于2015年,之前一直默默无闻,而如今已经在全国拥有一大批粉丝,只因2017年推出的新单曲《急救人生》,唱出了所有颓丧青年的心声。主唱李振南,是到北京追寻音乐梦的南州人,前几年入过中国好声音海选,不过最终遗憾落选电视参选……”
“李……振……南?”何歆一把抢下史蒂芬妮的手机,盯着屏幕看了起来,“我去,还真是李振南?!”
网页上的照片里,是一个留着披头士式发型的男子,拿着把吉他,一脸酷酷的样子。
即便是这样,何歆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确实就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李振南!
她想起来,在没有穿越的时候,她似乎听说过李振南在搞乐队的事情,但那时她对这种文青喜欢的地下乐队不怎么感冒,而且当时他们的知名度也不是太高,所以她也不太清楚。
没想到,这小子的乐队现在居然真的成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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